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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“人工智能+文化和旅游”应用场景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
2026-03-13 阅读

各研究员:

为贯彻党中央、国务院关于发展人工智能的决策部署,深入推进“人工智能+文化和旅游”,推动人工智能技术在文化和旅游领域深化应用,根据《文化和旅游部科技教育司关于商请征集“人工智能+文化和旅游”应用场景的函》要求,省文化和旅游厅决定开展“人工智能+文化和旅游”应用场景申报推荐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
一、申报范围

(一)辅助文化艺术创作生产

包括但不限于推动舞美、灯光、音响、观演互动等集成技术及装备的智能化升级,对创排剧目进行仿真模拟。提升人工智能技术在音乐、美术、戏曲等领域生成能力,辅助创造更多具有中华文化元素和标识的文化内容。加强艺术创作、生产管理、演出演播等数据的收集,探索开展人工智能辅助分析评价。

(二)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

包括但不限于完善文化数据资源共享服务,动态监测分析公共文化服务供需情况,精准推送优质文化资源直达基层。运用人

工智能技术提供知识问答、讲解引导等创新服务以及智能互动体验项目。智能化征集和分析公众反馈意见。

(三)助力文化遗产保护传承

包括但不限于面向文物保护修复、考古研究、展览展示等业务场景,建设文物知识图谱,构建文物资源大数据库,推动人工智能技术赋能文物价值挖掘与传播。利用人工智能、动作捕捉等技术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及传承人信息开展记录、分析,实现智能化呈现。

(四)培育文化和旅游新业态

包括但不限于运用人工智能技术开展创意设计,推出具有中华文化特色的国潮产品。推动人工智能技术与虚拟现实、增强现实等技术融合,构建数字文旅和沉浸式文旅发展业态。鼓励智能眼镜、智能耳机、智能手表等智能终端创新应用,拓展体验消费、个性消费、认知和情感消费等服务消费新场景。

(五)提升旅游服务和治理效能

包括但不限于打造旅游资源精准推荐、行程规划、智能票务预约等创新服务场景。提供智能讲解、自动翻译、智能客服等服务。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,探索应用无人机、机器人、数字人等提升服务效能。开展旅游公共信息数据共享整合、挖掘分析,增强客流疏导、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。

(六)加强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管

包括但不限于推进全国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管智能化建设,探索行政审批、风险监测预警、服务公众、应急指挥等场景应用。对重点领域开展非现场监管,智能化发现、分析、处置文化市场违法违规问题线索,优化举报投诉、行政执法业务流程,实现全过程可溯。

二、申报要求

围绕上述重点方向,提出人工智能技术应用的具体场景及做法,总结提炼应用人工智能技术实现创新发展的路径和模式。应用场景应已落地人工智能应用并经过实践检验,要具有前瞻性、创新性和示范性,具备较强的借鉴意义和复制推广价值。

三、材料要求

申报人填写申报表(模板见附件),报送陕西大观艺术创作研究院审核。请于2026年3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(纸质版材料一式三份,电子版材料包括PDF版和Word版)报送至陕西大观艺术创作研究院,逾期不再受理。

四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

联系人:李书贤

联系电话:18829011857

附件:

“人工智能+文化和旅游”应用场景申报表模板.docx


陕西大观艺术创作研究院

2026年3月13日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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